1)第三章 寻妻_逃婚奇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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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你叹气是几个意思?”王初一急了。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前半辈子,他哥娶回家的那个净重200斤的嫂子,瞬间感到背脊一阵发凉。

  “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王大妈瞧出苗头不对,急忙解释,“你先别瞎想!再怎么说,人家堂堂落霞庄的大小姐,能够看得上你,那是咱们家的福气!”

  王初一一怔:“落霞庄的大小姐?卧槽,听上去好像很有来头啊!”

  “那可不嘛!落霞庄就在咱们永宁村往东二十里的揽月峰上,光是家丁门客就有近千号人,易大夫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他们家不能跟那些达官显贵相比,也算咱们本地的一方豪强了!”

  “啊,原来是土豪!”王初一闻言,开始盘算起这门亲事的可行性,“虽然不知道对方算不算白富美,但光是‘富’这一条已经合格了!你接着说!那女的相貌如何?”

  王大妈摇头:“我从来都没亲眼瞧见过那姑娘的相貌,倒是你自己小时候见过一次……”

  “吓?原来我以前见过?”

  “是啊,要不人家怎么会主动找上门来提亲呢?既然你忘了,那我就长话短说……”

  根据他妈转述少年王初一的原话,在王初一十岁那年,他偷偷溜出村子,一时贪玩爬上了揽月峰。在山间小路上,他遇上了一个迷了路、哭得很凶的白衣小萝莉。年幼的王初一是个古道热肠的好孩子,于是就做了一回活雷锋,把小萝莉送回了家。结果在回村的路上,小王同学一不小心从山道上滚了下去,弄得衣衫尽碎、满身是伤。

  但是回到家里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小王一脸的骄傲:“日行一善,自己吃点亏又算得了什么?”王大妈认为说得在理,于是顺理成章地赏了他一顿竹笋炒肉,让他明白弄坏一件衣服会有什么下场。

  不料没过多久,就有落霞庄的家丁找上门来――无巧不成书,原来王初一当日遇见的小萝莉便是庄主的千金!庄主大大对王初一小朋友喜欢得不得了,便命人提着大包小包上门提亲。对方是高门大户,兼之盛意拳拳,王大妈自然不会拒绝。于是两家愉快地约定,以王初一双十之年为限,务必要为二人完婚……前事完。

  “卧槽,好狗血的剧情,于大妈都不敢这么编啊!”这是脱胎换骨之后的王初一对整个故事的评价。

  王大妈有点发懵:“于大妈又是谁?村里的媒婆?”(此处应有笑声)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王初一有些不耐烦,仔细想想又隐隐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些猫腻?不管怎么说,两家的差距是天壤之别,更何况我当时不过是个十岁的小正太,就算他们当家的觉得我再怎么文韬武略、品学兼优、英俊不凡、风流倜傥,也没理由立刻就把女儿许配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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