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86章 秋雅_我加钱居士,得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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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你……”

  “可以,我相信老同学不会亏我的对吧?”

  丁修倒也不在乎版权在谁手里,他现在需要的是先打响知名度,有了知名度,以后的路就顺畅多了。

  “当然不会亏你,具体的价格,到时候秋雅会和你谈的。”

  “行!”

  等到华哥来到公司之后,三方坐在一起谈了一会,接下来一起用餐,然后接着谈合同的事。

  一个多月后,华哥在红馆举办了一场演唱会。

  演唱会之后,又推了一张全新的个人专辑。

  这张专辑上面有十二首歌,其中两首是夏洛作词作曲,另外十首,正是丁修的作品。

  这一下子,丁修也成了音乐界的知名人士。

  毕竟,一张专辑上的歌几乎都被他一个人承包了。

  而且华哥在记者会上专程提到了丁修的名字,说他很有音乐才华,接下来二人还会有合作云云。

  没过几天,又有人联系丁修,向他约一首单曲。

  而这个人,乃是王绯的经纪人。

  当天,丁修便传了一首歌过去,歌名叫《传奇》,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

  同一时间,由丁修的公司为某知名古镇制作的一首宣传MV《春江花月夜》也正式推出。

  MV以该古镇的各景点为背景,女主角于嫣一身古装打扮,漫步于古镇的山水、小巷之间。

  再配上那首她主唱的《春江花月夜》,美得让人心醉。

  这首MV很快便火了,引来了不少媒体纷纷报道。

  不久后,一首《传奇》突然火遍了大街小巷,这首歌乃是由天后王绯演唱,而词曲作者,正是丁修。

  丁修也跟着火了,因为不仅华哥主动向他约歌,还有王绯,以及内地一些知名歌手也纷纷向他约歌。

  如此一来,便有人难免将他与夏洛放到一起比较,而且还摸清了二人之间的关系,竟然是高中同班同学。

  于嫣也出名了,因为丁修为她量身打造了一张专辑,所有歌曲全是古风,首首经典,令得于嫣一跃成为古风歌曲的一姐。

  这天傍晚,丁修又接到了秋雅的电话。

  “有空吗?能不能陪我喝几杯?”

  “嗯,我来接你……”

  见面之后,丁修发现秋雅的眼睛有些红肿,忍不住问:“怎么了?那家伙又欺负你了?”

  秋雅突然扑到了丁修怀中,泣声道:“那家伙太过分了,在外面找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

  “的确有点过分……”

  二人一边喝酒一边聊着,秋雅絮絮叨叨讲了一些自己所受的委屈,丁修细声安慰着。

  后来,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二人慢慢搂到了一起。

  不久后,娱乐圈突然出现了一个惊天大瓜,天王巨星夏洛在某KTV聚众XX,结果却被警方现场挡获。

  因为证据确凿,夏洛不仅被重罚,而且还将入狱一年,他的演艺生涯自然也就此结束了。

  秋雅正式提出离婚。

  反之,丁修的事业却蒸蒸日上,公司的规模扩大了许多,搬到了写字楼,而且还开始筹拍电影、电视剧。

  这晚,风清月朗。

  丁修斜躺在自家院子的游泳池边,欣赏着水中一条“美人鱼”游来游去。

  “老公,快来陪人家游嘛……”

  过了一会,秋雅游到水池边,冲着丁修撒娇。

  月光下,她的肌肤看起来更是滑如凝脂。

  头发上的水珠顺着脸颊滑下,滑到肩头,滑到锁骨上,滑向那引人遐思的峡谷……

  “哈哈,来啦!”

  丁修起身一个猛子扎入水中。

  “啊……”

  池边,响起了秋雅的一声惊呼。

  “哗哗哗……”

  游泳池的水开始激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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