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一章瑞士银行以及投资情况_重生印度之财团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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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飘这几天又分别到先后跑到英属维京群岛、百慕大等地再次注册了数量庞大的离岸基金和皮包公司,通过各家基金和公司相互参股,使得这个股权结构非常的错综复杂,就算是美利坚国家真的关注并尽全力想去调查了解股权情况,只怕最少也要一年半载才有可能了解清楚。

  这次过来是把原来的一部分公司注销,合并,使得自己的公司更加的安全,使得既然别人想查更加无从查起。叶飘考虑保密性安全,忽然想到了另一时空瑞士银行在1987年以后就不在开设匿名账户,想想自己的所有基金和公司公司账户都在瑞士银行(瑞士银行并不是一家银行,而是瑞士的银行)至少有一个公司账户账户,并且自己规定每个基金、公司至少有三个不同的公司账户。

  叶飘也不知道瑞士银行会不在设立匿名账户,以是自己这次去瑞士不仅仅为那些基金、公司设立公司账户,并开设数于十万计的个人账户,为以后方便处理很多事,并想亲自去看一看苏黎金融市场情况,因为前段时间在外汇期货方面有不低的比例就是在这里交易完成的。

  1934年,瑞士议会通过了《银行法》,这部《银行法》中特别加入了银行信息保密及泄密处罚等条款。

  这部法律规定,瑞士银行一律实行密码制,为储户绝对保密。任何储户都可选择自己认为妥当安全的方式在瑞士的银行开户存储款项。储户被允许使用化名或数字来代替真姓实名,甚至用虚拟的办事处、公司、代理机构等形式开户。不但开户存款时可以由代理人委托办理,而且取款或转账时银行也会完全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章程办理,财产的真正拥有者可做到永不露面。

  银行办理秘密存款金业务的只限于二至三名高级职员,禁止其他工作人员插手过问。对于泄漏存款机密的人给予严厉处罚:监禁6个月和罚款2万瑞士法郎或更重的处罚。该法还规定,任何外国人和外国政府,甚至包括瑞士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法院等都无权干涉、调查和处理任何个人在瑞士银行的存款,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存款人有犯罪行为。

  为了替储户严格保密,在苏黎世和日内瓦有116家专门办理秘密存储业务的银行——这还不算各大银行内设的私人储存窗口。在这些银行里,不准拍照,不讲姓名,有些甚至不设招牌,只标有经营者的名字。而且,办理个人秘密户头的职员要绝对可靠,大都是子承父业,世代相传,经过学徒制度的良好职业教育。虽然“匿名账户”自1987年后就取消了,但苏黎世和日内瓦仍有大约116家专门办理秘密存蓄业务的银行,各大银行内部也仍设有四人存续窗口。

  三月初,叶飘从瑞士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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