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二十八章 动荡的年代_唐朝那些事儿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位置和现在是不相同,情况却是差不多,在唐代这两种省份都有他的专有名词,像浙江这样的省份叫“狭乡”,像黑龙江这样的省份叫“宽乡”。

  政府规定每丁授田一百亩,但是在“狭乡”,常常每丁授不满一百亩土地,而且连规定的一半土地都授不上,不是不想授,而是实在没有土地,于是政府鼓励“狭乡”的人口向“宽乡”转移,而且提出了相应的奖励政策,这就和清代的“闯关东”有点相似了。…

  当时规定,从自愿“狭乡”迁往“宽乡”的,去离居住地三百里以外,

  免除一年的赋税;去离居住地一千里以外,免除三年的赋税。这是“狭乡”的情况,那么“宽乡”的情况是不是能比“狭乡”更好呢?毕竟“宽乡”人口小,土地多,政府还规定,在“宽乡”的农户可以自己开垦土地,超过一百亩也没有关系,只要你向长官打个报告,地就归你种。

  在初期,“宽乡”的情况确实比“狭乡”要好的多,不止土地一百亩全部到账,而且任由自己开垦土地,由自己耕种,但是后期,随着均田制的发展,即使是在“宽乡”也发生了授田不足的情况。

  官员所分配的永业田也有不足额授田的,而且所缺的不是一亩两亩,缺少一半以上都是正常,这就可以理解了,公务员这个待遇高的群体都受到这样的待遇,更何况普通的老百姓呢?主要的原因是当时朝廷掌握的土地不是无限的,是有限的,早晚有发完的一天,不够了,怎么办?

  不发呗,于是无论是官员还是“狭乡”、“宽乡”的老百姓都遇到了授田不足的情况。据现有史料分析,当时还是有不少的土地掌握在世家大族手中,根本不在朝廷的控制之下,更无权支配其使用,李渊虽然采取了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但是始终无法从世家大族手中夺取土地。

  口分田是要收回的,禁止私自买卖,那样是犯法的,轻者要打屁股,重者要坐牢;永业田虽然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也不允许私自买卖,如果有特殊情况迁移到别的地方,也得经过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才可以买卖,李渊实行这样禁止土地买卖的制度,主要是为了抑制土地兼并。

  国家一年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控制土地的多少,如果土地都被世家大族或是官吏买走了,自己找谁收税去(世家大族往往都是当官的,当官的不纳税),在与他人争夺土地这方面李渊不想失败,为了保证每年有足额的税收,李渊也不能失败。

  在唐初,这些情况执行的还是很好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进步,均田制的发展,农户们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买卖的程序变得不太复杂,惩罚也不严重,一遇见天灾**。农户们便变卖土地,借以渡过

  请收藏:https://m.bqia.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