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7章 城_御前总管升职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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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洼多埋一会的,可以除除身上的热气。孙胖子对黄主人说,阿黄老是伸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它比我们还怕热,是那一身毛的缘故吧。他说要是让我们披条皮褥子在丛林中走,一天不就得热死了啊!他的话赢得了大家对我的同情,所以一碰到水洼,就允许我进去打个滚,清凉一下。

  丛林中比热更不能忍受的,是那些蚊子和蠓虫。蚊子是浅黑色的,蠓虫是深黑色的,它们无论白天黑夜都成群成群地飞舞。它们在叮咬人上比蛇要凶多了,一叮就叮到肉里去。我主人们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有被它们吸吮过的痕迹。他们不停地挠那些肿起来的小包,把脸都挠破了,这使他们看上去丑陋不堪。有一天,一只大蠓虫咬了我的眼皮,肿得我睁不开眼睛了。黄主人他们见了我那副可怜相居然还笑,说我像个受气包。结果那两天我在领路时视线模糊,常把他们带到荆棘丛中。我恨透了那些蠓虫。心想这丛林中能管住蠓虫和蚊子的,也许就是阳光了。阳光为什么不把它们全都一针一针地扎死呢?被蠓虫咬过的地方出奇地痒,我总是用爪子挠,挠得次数多了,血就流了出来。血和鱼的味道很相似,有点腥。血是黑色的。我不怕血,可我的主人却很怕血。一出血,他们就要往伤口涂药。药的味道实在难闻,比我拉的屎还臭。

  夏天也有可爱的地方。到了夜晚,鸟儿就在树上对着星星唱歌,唱得好听极了。黄主人他们也不舍得早点进帐篷歇息,他们拢起一堆火,也听鸟儿唱歌。在丛林里,春天开的花其实很少,到了夏天,形形色/色的花才风风火火地开了。那花开得千姿百态的,听黄主人说,红黄粉紫蓝白的花应有尽有,而每种色儿又细分了几种。他说绒线花是深红的,百合花是浅红的。说野菊花是金黄色的,而向阳花是浅黄色的。说芍药花是水粉色的,而手掌参花是深粉的。他一给我讲颜色,我就不耐烦。他们哪里知道我这狗眼和他们看到的不一样啊。在我眼里,黑白两色就够热闹的了。比如菊花的白,是最亮的白,你远远就能看到;而芍药的白,是隐约的白,要到近处才看得清楚。手掌参花的黑,是浓浓的黑,而豌豆花的黑,是浅浅的黑。另外,看花其实最要紧的是形态,花是没有同一个模样的。比如百合花很像人笑的样子,手掌参花就像一截一截的香肠。小朵的菊花跟人衣裳的扣子一样,而芍药花就像被蒸得开了花的白面馒头。除了形态,花还有香气可以记住它们。一种花就有一种香。所以我觉得人单单是从颜色上看花是傻瓜。

  小优是四个男人中最丑的,可他比谁都爱花,他爱花差点丢了命。

  有天傍晚,我们支好帐篷吃过饭后,黄主人戴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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