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6章_屠户家的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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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比胡娇的都好。

  听说这位香姨娘也喜欢读书习字,想来便是投其所好。

  魏氏笑着摇头:“我却是不成的了。

  我都这把年纪了,比不得妹妹伶俐,还是不用学了吧?”

  胡娇提笔勾了振哥儿写的一个字,见他小脸都快放出光来,面上笑意顿时更浓了:“嫂子,哥哥这几年很喜欢读书向学,嫂子虽然不识字,我教嫂子一点,等晚上哥哥回来了,再央哥哥教你写会字,识一识数,岂不是更妙?”

  魏氏来了这些日子,心里正有点不安。

  自她来了,胡厚福倒是没再去瑞香屋里去歇着,每晚都是回正房去睡的。

  只是胡厚福这么些年在外奔波,也请了先生教书,如今文化水平突飞猛进,每晚回去不是拿着帐本子打算盘,就是抱着本书看,有时候夫妻俩想谈谈心,魏氏除了张口谈谈孩子们,竟然与胡厚福再无可说。

  胡厚福外面的事情她不知道,纵他有心说给魏氏听,魏氏也不懂。

  二人相处起来全然不似当年在沪州之时,每日总有说不完的话。

  这使得魏氏隐隐生出一种恐慌来,忍不住会揣测瑞香与胡厚福在一起之时,是不是与他读书习字,谈天说地?

  夫妻间原本亲密无间,如今她有时候看着瑞香来正院侍候胡厚福吃饭穿衣,竟然生出一种自己才是外人的错觉来。

  小姑子的提议无疑是让她心动了。

  假如每晚能够让胡厚福教她识字……也不愁二人没什么共同话题可说了。

  只要破开一道口子,往后的事情只有越来越顺的。

  胡娇也不再多说,只埋头批孩子们的大字。

  她固然可以强力插手哥嫂房里的事,胡厚福与魏氏秉性宽厚,定然也不会嫌她多事,可是她却不觉得自己能够一辈子代劳这件事。

  魏氏总要自己立起来的。

  与其她自己快刀斩乱麻的将瑞香赶出去,还不如放在这里让魏氏练练手,有了瑞香这个情敌的存在,魏氏说不定会变得更好。

  胡厚福的生意如今做的极大,而这个哥哥也早不是沪州东市上的那个年轻屠户了,他的目光甚至已经看的很远,而魏氏还停留在沪州,停留在原地。

  四个小子里,许小宝的字写的最好,就算是大侄子振哥儿都不及。

  振哥儿只跟着沪州东市的老秀才读了几日,如今一笔字写的还很是差,就连武小贝也不如。

  武小贝是个急躁性子,以前没少被胡娇与许清嘉敲打,最近也算有了点耐性了,初看到比他大一岁的振哥儿的字,特别得意的跑来跟胡娇炫耀:“娘,我的字比振哥儿的好多了!”

  被胡娇在脑门中拍了一巴掌:“混小子!你不朝前看偏要朝后看,有什么出息?

  !有本事跟你哥哥去比啊!”

  武小贝顿时蔫了,“娘你也知道哥哥写的好,作甚要拿我跟他比?

  !”

  “你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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